星期四, 9月 30, 2004

代 價

今天我在某留言板內看到一件小事。一位網友說錯了話。在被人指出錯處後,還要出言不遜。在大眾發火的時候才開始改口,結果又被人口誅筆伐一翻。無錯是"又",因為此君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甚至已經成為了他的"標記"。

在動物的世界,假如出現錯誤的話,代價會是沒有食物、受傷、失去同伴、甚至是失去生命。所以可以自然生存下來的動物們都應該生活得很認真,辦事全力以付,兼且一定會在錯誤中學習。

話說,人也應該算是動物,但可能是生活條件太好的關係(普遍來說),他們的心態和做事的方式,似乎就及不上比較單純的動物了。

假如真的是生活在"動物"世界內,我想這位網友應該會被趕出社群(最少是暫時性)。那就表示他不獲得食物或因單獨而遇到危險的機會提高。這樣的教訓應該一次就夠了,因為搞不好,根本就沒有下一次。

但在人類的世界裏,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不論多不合理的事都會有人和應。有些人為了"出位",更是無所不用其極。不少人在網上,更是事無忌憚。

這是因為他們不用付出太大代價的緣故嗎?

生活在這樣的環境,又應該叫做幸福嗎?

星期二, 9月 28, 2004

幸 或 不 幸

今天又再碰到這個有趣的問題 ― 認知。

認知是甚麼呢?認知就是你如何認識、記憶及理解我們曾遇到的事物。但假如你問阿修羅的話,他可能正經八百地,把字典上的解釋罰抄一遍,所以你會看到:『認知,心理學上指個體經由意識活動而對事物產生認識與理解的心理歷程』。

假如我們認真的一點的話,我們應當會發覺,我們把許多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都當成理所當然。例如:中秋應該食月餅,月到中秋份外明。

假如有一日,我們有機會遇到不一樣的"真相"時,我們會怎樣呢?我們會死抱著舊觀念,活在過去中;還是全盤接受"新思維",努力地建築未來呢?這看起來似是粵語殘片中的橋段,但假如主角是一個國家,或者是一個民族的話,又如何呢?

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中國人差不多都試過了。前者可以說是清閉關自守的寫照,後者就像是曾一度把一切的發明皆歸於蘇聯人的共產黨。如今,清、蘇聯皆已是過去的名子;沒甚麼值得歌頌的清未、民初也經已遠去。但那留下來的,卻更叫人擔心。

你或許會問:這些都是不幸,又何幸之有呢?
我會答:「最愚蠢的不幸的都經過了,幸運還會遠嗎?」
阿修羅就會話:『不會在錯誤中學習,就是最大的不幸。』

當中有智慧嗎?
「不走極端。」
『慢。』

你或許會再問:你不就是阿修羅了嗎?為何會有兩個回應?
我會答:「為了一位朋友。」
阿修羅就話:『一個特別的日子。』

星期一, 9月 27, 2004

無 話 可 說

以寫部落格為借口,每天都強迫自己寫點東西。雖以練習打字為名,但要篇篇都有點內容、有少少深度的話,原來是不容易的。

近來逛書局時,多添了一份感觸。望見架上一批批印刷精美,但內容欠奉的書時,只有一再搖頭輕歎。此等無內容的書,大多有引人的封面,醒目的名字。排版見心思、插圖又精美。但,除去了這些包裝的話,這些小冊子可以成”書”嗎?如果不是這樣安排的話,它們還有賣點嗎?阿修羅實在有點懷疑。

相較於古人一生只寫一至兩部書,寫的時候傾盡心力,花費十數年(甚至是數十年)時間;現代的作家就大利害了。他們三兩年就可以寫成一本”書”。有些誇張點的,一年內就可以出超過一本。難道他們寫書都不用心力?還是都在內容上打折?阿修羅不知道。反正他們的書受歡迎,可以賣錢。在商言商,就是”好書”。

到了今天,”著作等身”,還真的是讚美人的說話嗎?阿修羅會有點保留。

話說要知道一個國家的文化水平如何,看看人們都在看些甚麼書就可以了。今天香港人肯花錢、花時間在看的,都是些甚麼書呢?

人們都說香港人淺薄,說香港是文化沙漠。我們會反對,會舉出一個又一個的例子。不過,有些人以為多花點錢,請些所謂有名氣的班子來港,就能證明香港是有文化。這是何等的淺薄。有些以文化工作者自居的人,甚至會用政府的錢來排斥異己。自己無包容心,兼目光如豆,卻在怪圈內互相稱許,繼而沾沾自喜。香港的文化就以此等無見識者作主導,能不成為文化沙漠嗎?

無論是藝術、文化、商業、技術都是在開放的環境中才有進步的。閉關自守而有長足發展者,未有所聞也。

眼前的澳門,就能以較少的經費(以實際數字來說),做得比我們好。這是我們自己不爭氣。我們還有話可說嗎?

又 發 白 日 夢

在談到貧與富的問題時,貧和富本身就不容易介定,要衡量不同國家及環境下生存的人的貧富尤其困難。比方說在香港一些既溫且飽,有工作、有車、有樓,但變了負資產,可以叫窮;卻話說在山西山區,有幾條牛已經算富。怎樣才能拿蘋果與橙比呢?

或者,我們可以借用production-possibilities frontier的概念,在這裏競爭的換成是金錢和時間。以quality-of-life去做比較的指標,做個自由指數(freedom- index),計算要用多少金錢才能換取可自由分配自已的時間去做想做的事。例如:自由選擇退休的時間,或者係追求下夢想咁……。

如是者,會單單是opportunity cost的問題嗎?
「不是吧,是能量化了”快樂”的曲線研究呢?」
不會是直線嗎?
「不會吧。最終,成本應該會遞減……。」
真的嗎?
「呀…應該都會幾好玩…。」
開工啦。
「噢!」

阿修羅在發完白日夢後,又開始了新的一天。

星期日, 9月 26, 2004

《塔 木 德》及 其 他

有網友認為要理解聖經,就要了解猶太人的歷史、文化及生活習慣。不論大家是否同意此論點,若要從書本上去認識猶太人及其歷史文化等,《塔木德》(Talumd)應該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塔木德》一般會被譯為"法典"(或猶太法典),但"法典"本身不足以形容《塔木德》。《塔木德》本身包羅萬有。大至律法、宗教、倫理、醫學;小至飲食、迷信、夢的意義都有。《塔木德》本來就是猶太先哲們口述的學問匯編,所以其龐雜是必然的。

《塔木德》可以分為《密西拿》(Mishnah)及《革馬拉》(Gemara)兩個部份。《密西拿》為拉比們對《舊約聖經》(Hebrew Scripture)的律法的講解和闡釋,由拉比‧哈拿西(Judah Hanassi或稱Judah the Price)於公元三世紀時匯編成書;《革馬拉》則是後人對《密西拿》所作之評述和討論的匯集,約成書於《密西拿》的三百年後。而一般人說的《塔木德》指的是"巴比倫"的《革馬拉》("巴勒斯坦"為另一系)。

《密西拿》及《革馬拉》合起來就是猶太人的所謂口傳律法 (Oral Law) ,亦即是一般所說的《托拉》(Torah)。這個《托拉》與相傳由上帝在西奈山親授摩西的《托拉》(Mosaic Torah)有別。

有不少人喜歡拿《摩訶婆羅多》(Mahabharata)和《塔木德》來作比較。但本人以為二者的相似,只局限於成書的過程及其本族中的地位。《摩訶婆羅多》應該被看成民族的"史詩"或神話故事的總集,智慧則隱藏在其浩大的故事海中,而且依著各人本性,看到的教訓不盡相同;《塔木德》雖也有充滿智慧的小故事,但調子較嚴肅,多像說教,沒有太多想像的空間。《摩訶婆羅多》和《塔木德》在風格上南轅北轍,但個人都非常喜歡。

當然,一般人如阿修羅是看不懂原文的,所以《摩訶婆羅多》裏的韻文特色,及《塔木德》內的文字遊戲都只能聽聞,未刻親見。可惜。

有興趣看《塔木德》但又怕太花時間的,可以看Everyman's Talmud: The Major Teachings of the Rabbinic Sages by A. Cohen, Abraham Cohen。雖然這本也算是經典,但作者的本意是寫給一般人看的,所以不用太怕。山東大學出版社有中譯本,叫《大眾塔木德》。

喜歡硬少少的,可以試試:
Aspects of Rabbinic Theology: Major Concepts of the Talmud by Solomon Schechter
Introduction to the Talmud and Midrash by Herman L. Strack, Gunter Stemberger, Markus Bockmuehl
這兩本阿修羅沒有親自看過,但聞說非常不錯。

對喜歡挑戰的人,阿修羅會推荐摩西‧邁蒙尼德的《迷途指津》(The Guide of the Perplexed by Moses Maimonides) 。此君以為宗教和哲學並不抵觸,他就是試圖以此書來說明猶太教在"智性"及"邏輯"是一貫的。此君的智慧和淵博不容忽視。不過,個人以為此書不大適合無包容之心的讀者,火氣大者尤其不適宜。原書為阿拉伯文,后被譯成多種歐洲文字,近有中譯本,也是山東大學出版社。

星期四, 9月 23, 2004

從 小 說 開 始

阿修羅看書是可以好狠的。可以從早到晚不眠不休,直到都看完為止,而且這種狠勁不會局限在小說類。

回想起來,阿修羅看過的小說不多,買的更少。對很多所謂名著,也沒有留下甚麼良好印象。

阿修羅最怕的是那些玩弄文詞、裝神弄鬼、前言不對後語的狗屁文字。會覺得看小說是花時間,花金錢去看混人說大話。只因,論奇情,non-fiction可能會更精彩;論神怪,各地的神話傳說可能會更有趣;論精緻,不會及得上詩詞;論深度,又怎及哲學、經典呢?論實用性,更不能與任何實用性的書籍比肩。

曾經有一段時間視小說如廢物,對推崇小說者嗤之以鼻。以為常執小說在手的人神經錯亂。但小說真的這麼爛嗎?太沒見識的是寫小說的,還是自己?

無論如何,帶著有色眼鏡就代表了自己的心胸狹隘,沒有容天、容地、容德之量。在放下成見後,才真正的明白,小說只是一個載體,一種文學的表現形式。爛的只會是小說的作者,而不會是作為文學體裁的小說。從此阿修羅自覺多了一份包容的心。

人不在乎懂得多少,擁有甚麼;天地廣大,人所知的畢竟有限。不謙虛的話,會無法接受新事物;所知道的,也只會越來越少。

空方能容,此之謂也。

星期三, 9月 22, 2004

《尼 古 拉 的 遺 囑》

阿修羅這次介紹的書叫《尼古拉的遺囑》。尼古拉是誰?尼古拉就是《哈里波特與魔法石》裏面所說的魔法石的主人 -- 尼可勒梅。也就是牛頓在其手稿中翻譯的《The Book of Nicholas Flamel, containing the explication of the Hieroglyphical Figures which he caused to be put on the church of the SS. Innocents at Paris》的原作者。

這個所謂遺囑,其實是煉金術的口訣秘傳。也是巴黎聖嬰公墓第4間"存骨堂"拱牆上的浮雕的解釋。及一本相傳為紙草所書、拉丁文所寫、黃銅為皮、塗滿了顏色的,叫《猶太人亞伯拉罕之書》的"解構"本。

《解說尼古拉勒梅刻在巴黎聖嬰公墓第4室拱牆上難以理解的符號》相傳是極為低調的尼古拉夫婦"死去"後,由尼古拉本人親手所書的。這本《解說…符號》1612年在巴黎出版,亦即是尼古拉死後約200年。

妙的是遺囑的繼承者(尼古拉的太太 -- 潘乃麗的侄兒皮埃爾)的後代竟然到處炫耀祖先留下來的煉金術。這個"丟比"雖然不會自己煉成魔法石,卻會籍著祖先留下的"魔法石"(紅色的粉末),在大紅衣主教黎塞留面前將鉛球變成了金子。"丟比"的名字實在改得好,蠢材為自己的愚蠢而送上自己的性命,也是理所當然的。

但為何煉金術會和猶太人、聖經和歐洲的各種古老傳說有關呢?為何教庭會興起判別偽經及假經的念頭呢(事實上大家手上的聖經是經過一再刪改後的潔淨板)?頂頂大名的"科學家"們又為甚麼會去研究教堂及墓地的壁畫呢?為甚麼他們對"畫錯"的宗教畫更有興趣呢?為甚麼煉金術會和長生不老有關呢?煉金術與埃及、印度、法國、西班牙、土耳其,又有甚麼關係呢?煉金術和魔法陣及黑白巫術有關連嗎?在《尼古拉的遺囑》中,你都會找到一點提示。

假使大家對煉金術沒有甚麼研究,《尼古拉的遺囑》會是一本不錯的入門書。假使大家已對煉金術有點認識,《尼古拉的遺囑》會帶給你一個較為廣泛的認知。《尼古拉的遺囑》是"淺出"卻不"深入",行文簡單而流暢,書後亦提供了一大堆有關的煉金術的參考書目。作者 Ping Z,無疑在資料搜集上下過一翻功夫,大部份已為大眾所接受的說法都有收錄。本書價錢平(38元),印刷精美(阿修羅竟然因此而不間書),翻譯也算是不錯 (異譯也一併收錄),原文是英文,手上的是官方授權中國和平出板社2004年9月的第2板。

在哈里波特、牛頓手稿、《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達芬奇密碼》、《鋼之煉金術士》大熱的當下;大家會否對"貴族的藝術",及對煉金術起著承先啟後的"大師"有興趣呢?

本書沒有甚麼看頭的官方網站:
http://www.nicolasflamel.com.cn/shouye/shouye.htm

星期二, 9月 21, 2004

阿 修 羅 與 愛 爾 蘭 咖 啡

剛看完了痞子蔡的《愛爾蘭咖啡》,故事雖然短卻有點沉重。那發明愛爾蘭咖啡的故事是真的嗎?個人認為用"淒美"來形容原來的那個故事,應該是合適的。

阿修羅喝過愛爾蘭咖啡,也喜歡喝。也說不上為甚麼,可能是阿修羅喜歡咖啡,更喜歡酒。這也許也沒有特別的原因。

有用過有那種印了“Irish Coffee”的專用杯,也知道兩條金線的意義。可惜喝的是白蘭地的板本,既沒有四份一愛爾蘭血統的女孩,也沒有那種純真而苦澀的眼淚。

在《愛爾蘭咖啡》裏有這麼的一句:「咖啡的價值應該來自於咖啡本身和煮咖啡者的細心專注,而不是昂貴精美的咖啡器皿」。叫我一再想起了她,一個為著"生活"而慢慢變質的人。記得阿修羅當時對她說的,應該是「一個人的前途來自他的學問與內涵,而不是他的衣著」。

阿修羅平常都不注意打扮,其實可能是因為介意,介意當日的某一個人,那一種輕蔑的眼神。

文 字 雜 憶

阿修羅自少就喜歡寫東西,但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這全因為懶。所以網上日記雖然好玩,但阿修羅卻不一定會堅持。

喜歡寫東西是因為容易,隨隨便便便可以把當時的心情或想法記下。除了在寫作的過程中強迫自己再思考外,現在更是練習中文打字的好借口。在隨便地玩弄文字的當兒,文字本身亦常常會替我換來掌聲,這又何樂而不為呢?

曾經想過要以爬格字為生。可惜的是阿修羅這個人對感情的敏感度低,沒法寫出叫人感動的文字(連自己也沒法感動,怎會算好)。又不喜歡弄虛作假,寫那些虛情假意的文字。更不喜歡出名,給人們指指點點。在得知在報上寫雜文是沒法好好地生活後,這個念頭便打消了。

阿修羅偶爾會在某個留言板留言。因為文字帶著劍氣,文章看起來像是頭頭是道,分析問題時又好似可以比較客觀。所以得到了網友的稱讚及帶來了錯覺,以為阿修羅是個不食人間煙火,自以為是的人。其實阿修羅只是個很平凡的人,頂多算是個比較認真的佛教徒罷了。雖然阿修羅不大介意別人如何看自己,也不太清楚為何會給人這樣的印象。但既已行文至此,說說感想罷了。

假如留連網上的人是寂寞的話,在網上寫日記的人可能更寂寞,因為他們把他們心底的話也放在網上,卻不知道會否有知音。

星期一, 9月 20, 2004

痞 子 蔡 的《夜 玫 瑰》

今天摸魚時終於看完了痞子蔡的《夜玫瑰》。

痞子蔡,好一個奇怪的名子;夜玫瑰,除了是一篇小說、一首歌、一支舞,一個學姊的代號,一個"好得"的女孩子的名子外,更是一種久違了的感覺。

阿修羅平常看書都用掃的,跟半自動手槍一樣,看得飛快。看《夜玫瑰》時用的卻是左輪,除了要一槍一槍的打外,還要一次又一次的上膛。不這樣的話,彷彿就會錯過了甚麼。

這並不是因為《夜玫瑰》寫得深(其實一點也不深),也不是因為作者不斷的玩弄同音字(都幾玩的),更不是《夜玫瑰》帶來了深沉的思考(實在沒有),而是因為《夜玫瑰》有一種叫人熟識的感覺。

熟識,並不是因為這是個老掉了牙的故事,也不是因為它的文字,或平淡的節奏;而是它當中流露了一種清淡的樸素,一種久違了的真。

《夜玫瑰》會叫老鬼們回想起早已失落了的青春(雖然主角們都不是),泛起了初戀時心上所獨有的漣漪。

書中描寫的明暗戀交替、沒心肝、對戀愛的敏感度不足、痴傻再夾點笨,根本就是年青的印記。這個,我們都經歷過(或在經歷)。又怎會不熟識?

流暢而帶點聰明的文字,我看到了。男主角窩囊癈? 還算好吧。三心兩意?在這裡還沒有吧。在恣羨別人時,我們不應該忘記:幸運也應算是實力的一部份。

假使你問我對《夜玫瑰》的整體印象,阿修羅會很阿莎力的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