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有簡單的公式?
我會表示懷疑。因為,我們的小說、戲曲、電影等等,千百年來,還不缺題材。
愛與不愛有簡單明顯的界線?
這關乎到當事人本身。曖昧往往是賣點。拖泥帶水的人,就是連界線都會拖泥帶水。
離後不要合?
有多少對就是喜歡做離合器。分開,磨合,再分開,再磨合,轉了擋,再轉擋,共飛馳,在道上。
討好一定吃香?
總有些人就是犯賤。
好煩?
有多少人就是喜歡”被需要”。
結婚後會生性?
各有各玩是結果?
結論?
就是沒有結論。是”人”的問題。
如何?
只知道”極品” 碰上”極品”總無好下場。如何退讓,是一門藝術。
藝術?
就是不能言詮。
那”進”呢?
就在”退”當中。
不可以說個明白嗎?
這就是中國人。
文字本來就是一把劍,自古以來皆是文人的利器。阿修羅不算是個文人, 頂多只算是半個書痴。寫的更不會是文以載道,頂多只會是身邊的一些小事,一句半句的夢囈。 阿修羅生性奇懶,所以發報一定不會定時。可以的話,請給我回應。搞不好,我會因此而樂上半天。
星期二, 9月 05, 2006
文學.網路.亂塗鴉
甚麼叫文學?
象牙塔內,厚敦敦,封了塵,有點名氣,沒多少人看過,看也看不懂,直直在瞪眼的,一瞪就三五七年的,才叫「文學」?
不是印在紙上的,多人看的,新生代喜愛的,就算「亂塗鴉」?
怪不得「文學」失卻了生命,有看到「文學」二字就跑。
話說,現在有種文學,叫「網路文學」。因為發表在「網路」上,因而得名。所以,歷史不算長,受的風浪也不算多。寄存的地方,多是「部落格」。
寫「部落格」,無需仰人鼻息,一click即發,自發地寫,呼朋喚友,自是百家爭嗚, 百貨紛陳,閙得火紅,良莠不齊,人人有個發言地。
到今天,部落格的勢頭慢了,人有我有的,大多已退下火線。還在的,發文會時斷時續。每日一文的人少了,連專門「抄考」的人都少了。就是不得不佩服那些像寫專欄的,每日一文,實在寫來不易。
那些寫得好的,不少有了名,更少不了有利。那些出書去的,要把部落格中有版權的,都抽起。被抽起一段段內容的部落格,卻彷彿破落的舊裳,褪去了往日色彩,空留下了一個個空洞。
那些公認成功的「網路文學」,多是中、長篇小說,散文類較少。以短篇小說而聞名的就更少。奇怪的是,朋友中就有那一兩個。
如何寫好超短篇小說,而又能更賣錢?
我那知道啊!書痴只會叫人看書。就看《舊時香港》吧。表面上文不對題,當中卻不乏好提示。
有說「不心痛地送給人的東西,通常是別人送的東西。」故可多說幾句。
何不都寫「我的故事」呢?每個主角都是「我」,卻不必是同一個「我」。都環繞著同一主題,來來去去就是那堆人。小故事組合起來,能成就大故事。就像村上春樹,就像還珠樓主,就像九把刀的殺手系列。
所謂,飛案桃花浮硯水,入窗竹葉拂琴弦,靈感就……慢著,已印在紙上的,就不算「亂塗鴉」?
Print 鍵在那?
象牙塔內,厚敦敦,封了塵,有點名氣,沒多少人看過,看也看不懂,直直在瞪眼的,一瞪就三五七年的,才叫「文學」?
不是印在紙上的,多人看的,新生代喜愛的,就算「亂塗鴉」?
怪不得「文學」失卻了生命,有看到「文學」二字就跑。
話說,現在有種文學,叫「網路文學」。因為發表在「網路」上,因而得名。所以,歷史不算長,受的風浪也不算多。寄存的地方,多是「部落格」。
寫「部落格」,無需仰人鼻息,一click即發,自發地寫,呼朋喚友,自是百家爭嗚, 百貨紛陳,閙得火紅,良莠不齊,人人有個發言地。
到今天,部落格的勢頭慢了,人有我有的,大多已退下火線。還在的,發文會時斷時續。每日一文的人少了,連專門「抄考」的人都少了。就是不得不佩服那些像寫專欄的,每日一文,實在寫來不易。
那些寫得好的,不少有了名,更少不了有利。那些出書去的,要把部落格中有版權的,都抽起。被抽起一段段內容的部落格,卻彷彿破落的舊裳,褪去了往日色彩,空留下了一個個空洞。
那些公認成功的「網路文學」,多是中、長篇小說,散文類較少。以短篇小說而聞名的就更少。奇怪的是,朋友中就有那一兩個。
如何寫好超短篇小說,而又能更賣錢?
我那知道啊!書痴只會叫人看書。就看《舊時香港》吧。表面上文不對題,當中卻不乏好提示。
有說「不心痛地送給人的東西,通常是別人送的東西。」故可多說幾句。
何不都寫「我的故事」呢?每個主角都是「我」,卻不必是同一個「我」。都環繞著同一主題,來來去去就是那堆人。小故事組合起來,能成就大故事。就像村上春樹,就像還珠樓主,就像九把刀的殺手系列。
所謂,飛案桃花浮硯水,入窗竹葉拂琴弦,靈感就……慢著,已印在紙上的,就不算「亂塗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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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
到底甚麼是正義呢?
每個人都可能有其專屬的正義,就像日式動漫裡的「惡」。雖常南轅北轍,卻也頗似有理,就是有理到主角能發動「天誅」的程度。
話說《聽風的歌》提到有個叫密修雷的寫了本《魔女》,當中有下面幾句:「羅倫這地方有一位出色的法官雷米,燒死了八百名魔女,並以這『恐怖政治』引以自豪。他說:『由於我的正義感實在太聞名了,因此前幾天被捕的十六名犯人,都不等我下手,自己就先上吊了。』」
有普遍的正義嗎?
有論者提到了〈殺手.月〉。原來全民的正義還是需要錢。假使那是在一個國家主導、有錢人控制、自我審查嚴重的,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度,能行得通嗎?那似乎是有關公民意識、氣節、風骨之類的人民教育。九把刀也許也誇大了端士銀行的能力……直接與「惡勢力」有關而又是公開或半公開的戶頭,能會不被「勸止」?!
所以話,太現實的小說不會浪漫,正義還是需要高強功夫。
每個人都可能有其專屬的正義,就像日式動漫裡的「惡」。雖常南轅北轍,卻也頗似有理,就是有理到主角能發動「天誅」的程度。
話說《聽風的歌》提到有個叫密修雷的寫了本《魔女》,當中有下面幾句:「羅倫這地方有一位出色的法官雷米,燒死了八百名魔女,並以這『恐怖政治』引以自豪。他說:『由於我的正義感實在太聞名了,因此前幾天被捕的十六名犯人,都不等我下手,自己就先上吊了。』」
有普遍的正義嗎?
有論者提到了〈殺手.月〉。原來全民的正義還是需要錢。假使那是在一個國家主導、有錢人控制、自我審查嚴重的,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度,能行得通嗎?那似乎是有關公民意識、氣節、風骨之類的人民教育。九把刀也許也誇大了端士銀行的能力……直接與「惡勢力」有關而又是公開或半公開的戶頭,能會不被「勸止」?!
所以話,太現實的小說不會浪漫,正義還是需要高強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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