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9月 18, 2006

這就是中國人.愛

愛有簡單的公式?
我會表示懷疑。因為,我們的小說、戲曲、電影等等,千百年來,還不缺題材。

愛與不愛有簡單明顯的界線?
這關乎到當事人本身。曖昧往往是賣點。拖泥帶水的人,就是連界線都會拖泥帶水。

離後不要合?
有多少對就是喜歡做離合器。分開,磨合,再分開,再磨合,轉了擋,再轉擋,共飛馳,在道上。

討好一定吃香?
總有些人就是犯賤。

好煩?
有多少人就是喜歡”被需要”。

結婚後會生性?
各有各玩是結果?

結論?
就是沒有結論。是”人”的問題。

如何?
只知道”極品” 碰上”極品”總無好下場。如何退讓,是一門藝術。

藝術?
就是不能言詮。

那”進”呢?
就在”退”當中。

不可以說個明白嗎?
這就是中國人。

星期二, 9月 05, 2006

文學.網路.亂塗鴉

甚麼叫文學?

象牙塔內,厚敦敦,封了塵,有點名氣,沒多少人看過,看也看不懂,直直在瞪眼的,一瞪就三五七年的,才叫「文學」?

不是印在紙上的,多人看的,新生代喜愛的,就算「亂塗鴉」?

怪不得「文學」失卻了生命,有看到「文學」二字就跑。

話說,現在有種文學,叫「網路文學」。因為發表在「網路」上,因而得名。所以,歷史不算長,受的風浪也不算多。寄存的地方,多是「部落格」。

寫「部落格」,無需仰人鼻息,一click即發,自發地寫,呼朋喚友,自是百家爭嗚, 百貨紛陳,閙得火紅,良莠不齊,人人有個發言地。

到今天,部落格的勢頭慢了,人有我有的,大多已退下火線。還在的,發文會時斷時續。每日一文的人少了,連專門「抄考」的人都少了。就是不得不佩服那些像寫專欄的,每日一文,實在寫來不易。

那些寫得好的,不少有了名,更少不了有利。那些出書去的,要把部落格中有版權的,都抽起。被抽起一段段內容的部落格,卻彷彿破落的舊裳,褪去了往日色彩,空留下了一個個空洞。

那些公認成功的「網路文學」,多是中、長篇小說,散文類較少。以短篇小說而聞名的就更少。奇怪的是,朋友中就有那一兩個。

如何寫好超短篇小說,而又能更賣錢?

我那知道啊!書痴只會叫人看書。就看《舊時香港》吧。表面上文不對題,當中卻不乏好提示。

有說「不心痛地送給人的東西,通常是別人送的東西。」故可多說幾句。

何不都寫「我的故事」呢?每個主角都是「我」,卻不必是同一個「我」。都環繞著同一主題,來來去去就是那堆人。小故事組合起來,能成就大故事。就像村上春樹,就像還珠樓主,就像九把刀的殺手系列。

所謂,飛案桃花浮硯水,入窗竹葉拂琴弦,靈感就……慢著,已印在紙上的,就不算「亂塗鴉」?

Print 鍵在那?

正義?

到底甚麼是正義呢?

每個人都可能有其專屬的正義,就像日式動漫裡的「惡」。雖常南轅北轍,卻也頗似有理,就是有理到主角能發動「天誅」的程度。

話說《聽風的歌》提到有個叫密修雷的寫了本《魔女》,當中有下面幾句:「羅倫這地方有一位出色的法官雷米,燒死了八百名魔女,並以這『恐怖政治』引以自豪。他說:『由於我的正義感實在太聞名了,因此前幾天被捕的十六名犯人,都不等我下手,自己就先上吊了。』」

有普遍的正義嗎?

有論者提到了〈殺手.月〉。原來全民的正義還是需要錢。假使那是在一個國家主導、有錢人控制、自我審查嚴重的,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度,能行得通嗎?那似乎是有關公民意識、氣節、風骨之類的人民教育。九把刀也許也誇大了端士銀行的能力……直接與「惡勢力」有關而又是公開或半公開的戶頭,能會不被「勸止」?!

所以話,太現實的小說不會浪漫,正義還是需要高強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