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8月 20, 2005

從校工到校工之上 (三)

在網上某個相對地非常自由的地方。有一班人,他們有頭腦、有學識,牙尖嘴利而且非常玩得。漸漸投入得多了,也多了一班朋友。

他們有部份是那個地方的元老,有部份(也)是那裡的校工(即是版主),但不約而同的,他們都在校工的位置退了下來,有部份人辭職的原因不明,有部份人聲稱是為了自由。

在一個巧合的情況下,我成了那裡的校工。

我曾到校務處(版主區)翻查過他們的行事及執法的紀錄,雖然不同意他們的某些想法和言論,但行事作風尚算正派,某些甚至值得尊敬。

直到有一天,他們(是部份不是全部)群起來抗爭,說要悍衛言論自由。說某些校工壓制言論自由。他們也許有理由去懷疑,卻冇理由去以之罪人。因為他們提出來的原因查之無據,可以說是一場誤會/誤解。

有部份(前稱部份中的部份)聲稱悍衛言論自由的人,用的其實是"雙重標準"。他們聲稱校工用某些語句或語氣去衡量或入罪是不當,他(們)自己卻可以以此去入校工罪。更要命的是前者查之無據,後者卻查之有據。

他(們)自己雖曾經使用同一種管治方法,但當他(們)自已被些這些管治方法管治時,卻可以聲稱自己的手法不一樣,又或是可以無賴的謂:「我當時做得不好又如何,無人叫你跟丫,你可以做好D加嘛」之類。完全不是合格的泥水匠。

一句「小心會殺錯良民」的警語,也可以是壓制言論自由的"感覺"和証據。事實上,在發言的人似乎都沒有察覺到這一點(指雙重標準)。這本來是十分之可笑的,但我當時竟然無辦法笑出來。

單以言論或思想去入罪是不恰當的。前者是文字獄,後者是思想控制。以一些人的言論自由,去壓制另一些人的言論自由,根本就沒有言論自由可言。聲稱如此這般的行為為悍衛言論自由,也十分之好笑。

也許,他(們)提醒了我,人本來就是這樣的。故此,阿修羅覺得應該是到了退下來的時候。畢竟,勸說而沒有結果的工作是很累的,所以我選擇提早放下校工的擔子,回復自由之身。

服眾可以以力,以個人的言詞技巧,以至群眾的壓力等。也可以服眾以德,就是凡是講理,對事不對人,使用單一標準等。

不能以德服人,就不可能叫人心服口服。所以,校工及部份版友們的反彈是正常的。

天地本來就是廣大的,校工也可以是深不可測的。

7 則留言:

  1. 頗有同感。

    但,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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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係私底下閒話幾句:

    心魔係你睇成件事係前朝人士挑戰當朝官員.

    試下抽出主要出聲人物睇下.
    Pazu--不滿yau 版ban, 不滿刪文;
    ohho--不滿pazu被刪文, 質疑ban人 vs ban acct
    紅孖寶--應係支持ban yau, 但質疑之後會唔會有ban錯人.
    Vincent--不滿acct被殺錯
    飛--不滿虎貼user agreement
    在下--同飛一樣. 事後在水版只係被拖落水, 所以要澄清.同公子一樣無辜. 都無打算參與, 拖我入去side氣.

    你會發現, 頭兩項涉及既工作, 兩朝管理人都做過, 但反對最烈, 都唔係前朝人士.

    反而後面既係前朝都無發生過.

    再睇處理手法, 其實最可惜係無分拆問題逐一處理.

    飛同在下既不滿係唔使處理, 因為只係意見. Vincent既case, 西已處理.

    Pazu文章被刪, 都處理大半, 如果涉事版主軟d, 就case close.

    Ban yau, 其實係無問題, 相信九成人同意, 包括在下. 係要處理, 都係同pazu討論.

    對有無殺錯既質疑, 紅孖寶只係提見, 所以都係和氣討論即可. ohho就難搞d.

    但旁觀既感覺係管方將幾件事既人都當成係反對ban yau, 咁就大件事, 因為一定不滿, 明明無ban錯, 你來反對?! 就出事.

    呢次我得既教訓係, 分析問題好緊要. 撈埋一碟就好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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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謝兩位的回應。也同意餃的大部份分析,不過其中有明顯的誤會。

    首先,我沒有你所講的心魔,你講的心魔或許是某些人的,但不是在下的。你可以:1)再望一次我的所有回應,2)問問 Vincent 我是如何回應其 pm 的,又或者 3)找個你熟悉的版主,將我在校務處的留言 copy 比你睇。

    其次,我所講的"雙重標準"是事實,我也只是以事論事。假如閣下有足夠的分析及抽離的能力(我對閣下分析的能力有十足的信心,但抽離的能力卻是我的強項),你的結論應會和我相同。

    再其次,在下對你所提到的所有人,皆無 hard feeling。這是真的,我也無需要要講大話。你眼見我對全知賢都無事,對他們又怎會有問題?有可能是你把在下低估了。

    再再其次,沒有把問題分拆的人不是我。你有時間的,可以再看看我在那條 ban人 ban a/c thread 的回應。

    還有,我是不讚成虎仔的做法的。在他來講,手法不是問題的根本,控制情緒和說話的技巧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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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也許只能說句遺憾.

    總叫彼此了解多些, 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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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雖然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但始終都希望可以向阿修羅兄提出少少意見。

    其實我對阿修羅兄所講的什麼「小心會殺錯良民」不太著意;雖然,聽到時的確有些少不快,但亦只是一句提醒之言,不至於是一個決定或取向,更談不上是否會實行。

    可惜的是,另有版主不只一次表態會採用言論去判決一個戶口的存在權:「嚮冇更好方法判斷身分時,憑言論去判別係唯一方法」、「視乎有冇更好判別方法,冇的話我會答"冇錯,照ban。"」,我明白版主其實係沒有權力去刪除任何戶口,但說此話的卻忽略了一點:所有版主都具備對擁有刪除戶口權限者之影響力,至少在校務區有投票權。在此情況下,因為非對等權力之存在,言論自由則有機會被聲言會以言論判別會員身分之版主打壓了。故此指責並非莫需有,因為的確有人以版主身分表態,而且亦有權去影響整個 forum 的言論自由。故即使版主未曾以此取向處理實際戶口時,有會員對此言論嘩然甚至抨擊,真的是可以理解的。

    其實版主並非沒有言論自由,但對於版務表態,其實真的不存在太多自由。對於一個版主在其他版內,只是一個普通會員之說,我完全同意;但其實版主們的名字下面,全部都標籤著「校工」(版主),而且所有版主在校務區內更可以對任何可能影響整個 forum 事務之決策行使投票權。所以各版主對於版務之取態,不論在任何版面,都比一般會員更具影響力,希望任何版主都能對此多加留意。

    (其實... 可能當日我身為版主時,都曾經為版主的個人言論護航;但現在終於明白,原來形勢並唔係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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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個別版主和各別版友的問題,在在下眼中是同一堆問題。例如: 1)沒有把問題分拆來考慮 2) 沒有心平氣和地把自己的意思表達清楚 3)在沒有給機會和時間別人解釋或在未攪清楚實際的情況下下判斷。

    普通會員之說我是針對其他版面而言的;假使在版務區,我也會傾向你的講法。坦白講,投票權的問題我無考慮過,因為各版主基本上對自己的版面有絕對的控制權。

    阿修羅覺得質疑是合理和應該的,問題在於表現出來的態度,對質疑的回應也是。

    陳公子,雖然上面的言論有部份直接指向你,我也無意收回我的任何說話(因為我主觀地覺得我只是以事論事),但在下對你是沒有 hard feeling 的(其實要阿修羅對某人有 hard feeling 是相對地比較困難的)。食飯、行山等活動也會欣然應約 :) 但假使閣下因此而不當在下是朋友的話,我就無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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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原來仲有咁多討論.

    有一堆我同你email往來都講左.

    總結一句: 呢次同過去多次版友 vs 校工都係一樣.

    分別只係圓滑同應變. 我覺得今次校工傾向原則同信念, 忽略左最重要既一件事, 就係目的係要解決, 唔係要對方投降. 前者易好多, 屬客戶服務(唔一定係認低威), 反而後者就無結果(網上邊使投降),同埋會擴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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