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各式人等,在有限的空間內辯論。
辯論是一個較寬大的講法。
當中有講道理的,和氣的;也有不講道理的,勞氣的。這當然包括了謾罵。
但甚麼是"謾罵"呢?
有詞無理的算不算?
對人不對事的,算不算?
"人身攻擊"又要如何定義呢?
"定義"?
對,又是定義的問題。
一方水土,一方人士,一定時空下的"定義"是否不同呢?
答案是肯定的。同是裸露。縱看,唐、清、現代的尺度自然有別;橫看,中、美、沙地,也有不同。
那社區內呢?網上呢?
為何不會不同?
"尺度"如何訂?
"尺度"靠的就是,一方水土,一方人士,一定時空下的"感覺"。
"感覺"?
對,就是"感覺"。
"感覺"很主觀耶!
誰說不是。
"感覺"會變嗎?
"感覺"就是人心。人心本就變幻不定。
那還要發言嗎?
要。假使你覺得有需要,特別是不想被標籤為"沉默的大多數"時。
那有意思嗎?
有吧。起碼顯示了有表達意見的自由。要算是別人不聽,說說也許能消消氣。
別人會聽你的嗎?
這個卻不一定。
不聽,就隨他去嗎?
別傻了!難道打他一身?!
不要跟他一般見識!
你知道他有多少見識嗎?
不知道。但隨便大罵或只會抱怨的,多是沒見識的。
真的是這樣嗎?
嗯 …… 亂罵…… 或只抱怨 …… 總給人壞印象 …… 那就不夠理直氣壯了。
罵人氣很壯耶。
就是理不夠直。
??
"感覺"如是。
"感覺" -_-!
罵的藝術?!
最少也要有禮貌。
原來罵人都要有禮貌 -_-!!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