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的介紹下看了徐四金的《香水》(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er" by Patrick Suskind),以下為書評:
對氣味有深入描寫的故事不多(看過的只有"情濃朱古力"),這是個專門寫氣味的故事,當以罕為貴。
這是個沒有氣味,卻能利用氣味的男人的故事。
這也是個為追求氣味而不擇手段的連續殺人犯的故事。
事實上,在故事中,凡與主角有比較親密地接觸的人,差不多都死掉了。
那「最後的香水」,真的有這樣的「魔力」嗎?個人對此甚為懷疑。要知道,不是每一個人的鼻子都是好好的。
完全沒有氣味的人也不可能。要算是完全沒有壞牙或口氣(在那時代非常罕有),人又非常乾淨,沒有便便味(在那時代也是非常罕有)。難道連出汗也不會?衣服、頭髮也不帶一點其他事物的氣味?這些帶著的氣味都不算是那人的氣味嗎?這與我們對氣味的認知有所衝突。比方說「那人是賣魚的,那人身上有魚腥味」。魚腥味算不算是那人發出的氣味?難道主角兼有把一切氣味中和的特異功能?
一個人察覺另一個人的存在,是不單止會用鼻的。我們會用耳朵,用眼睛,甚至是用整個的身體。要做到別人難以察覺的存在,實在需要氣味以外更多的條件。
書中有頗多的情節是不合理的。其中以:放走殺人犯、以他人代罪、認兇手為兒子、無顧忌的狂歡、人吃人後再忘記一切,為甚。這些都是別有所指嗎?阿修羅可能真是想得太多了,以致妨礙了對這小說的欣賞。
《香水》充斥著對氣味的仔細形容。其形容可能是過於豐富及仔細了,使人覺其累贅,甚至是有點悶(我們對被形容的氣味太不熟識,故未能投入?)。再加上觀察點的遊移及不一致,使故事不夠緊湊。整體上感到有點鬆散。這是成書的年代的特色嗎?還是譯者的問題?(原文是德文,個人以為英譯本較中譯本佳。)
結局比較奇怪,但結束的時機掌握得很好。
最後兩次所用的,是同一種香水嗎?為何結果這樣的不同?(是因為第二次時用得太多嗎?)這是格雷諾耶所想要的結局?還是只是個意外?
假設有的話,本故事想傳達出的,是怎樣的訊息呢?出生與死亡之往復(聖嬰公墓)?愛是盲目的占有(故被分屍)?天才都有點古怪?還是人人都有個使命?
看罷此書,有點迷茫。像那時代巴黎散發的氣味。混濁,也叫人窒息。
巧的很,google上不小心连接到这里,发现你看过的书,多半是我也看过并且喜爱,如香水,阴阳师(最爱虫姬那则),往事并不如烟,文字很好,想必人也很妙!打个招呼:)
回覆刪除過獎了。「文如其人」這幾個字,用在區區身上,未必合適。粗人一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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